民俗节令

二十四节气与传统节日民俗

元宵节灯俗的文化内涵

元宵节在农历正月十五,又叫上元节、元夕节、灯节,是与灯关系特别紧密的传统节日。正月为农历的元月,古人称夜为宵,正月十五作为一年中头一个月圆之夜,因而得名元宵。围绕这一夜形成的赏灯、猜谜、吃元宵等活动,至今仍在各地流行。

元宵燃灯的由来有不同的说法。较为通行的说法与汉代有关:东汉明帝时期有正月十五夜在宫中和寺院燃灯的做法,此后张灯之风逐渐扩散;另一种意见认为,燃灯与古代的火把习俗或道教三元之说相关。多种来源并存,正说明灯俗是长期累积的产物。

从文献看,元宵灯事在唐代已经非常兴盛,长安的灯火景象被形容为火树银花合、星桥铁锁开,描绘的正是上元夜的盛况。当时有弛禁的安排,允许民众夜晚外出观灯,灯期一般持续数日,城市因此出现热闹的夜市,灯俗由此走向民间。

宋代把元宵的灯期延长,并形成专门的灯市,花灯品类繁多,造型与工艺达到较高水平。猜灯谜的玩法大约在这一时期流行开来,人们把谜面写在灯上,供人猜测,兼具趣味与智力游戏的性质。灯谜至今仍是元宵活动的重要内容。

明代元宵节是民众生活中的重要节令,赏灯时间延长到十日左右;清代则是全民参与的节日,赏灯之外还以烟花爆竹助兴。灯期的长短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,但闹的特征始终一致,强调的是热闹与广泛的参与。

花灯既是照明用具,也是民间工艺品。常见的样式有宫灯、走马灯、莲花灯、八宝灯等,以竹木为骨、糊纸或绢纱,配以彩绘。灯的内容常取吉庆图案与故事场景,体现了民间美术与灯彩工艺的结合,其中不少技艺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

灯会是非遗项目中的重要类型,如秦淮灯会与自贡灯会先后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这些灯会依托地方传统发展出各自的特色,或重视手工灯彩,或擅长大型组灯,成为地方文化的名片,也带动了节期的旅游与消费。

元宵的饮食以元宵为主。北方多用馅料在糯米粉中滚制成元宵,南方则以糯米皮包馅做成汤圆。二者做法不同,取意相近,都取其圆,寄托团圆与圆满的祝愿。不少地方还有吃面灯、喝元宵茶等做法,使节令餐桌更显丰富。

元宵的游乐活动种类繁多,包括舞龙舞狮、踩高跷、划旱船、扭秧歌、打太平鼓等。这些表演多在灯火通明的时段进行,把节日的热烈气氛推向高潮,也为民间的技艺与组织方式提供了展示的场合。

与灯俗相关的一些旧俗也别具意味,如妇女结伴出游的走百病,江南一些地方在元宵前后举行的走桥活动。它们把节日与日常的身体活动联系起来,在礼俗约束较多的年代,为女性提供了难得的户外活动机会。

元宵节在传统观念里是春节期间比较自由的时段。平日里受礼俗约束的交往在这几天有所放宽,年轻人借观灯的机会相互认识,家长也借此为子女留心姻缘,节日的社交功能因此格外突出,这一点在很多地方的年俗叙述中都有反映。

各地元宵习俗各有特色,如北京的花会、福建的摆棕轿、广东的飘色与舞狮、北方的撒灯等。撒灯以玉米芯等物制成灯盏沿路撒放,形成连绵灯火,是把灯俗与地方物产结合的典型例子,也体现出灯俗在地域上的多样演化。

从结构上看,元宵节既是春节的收束,也是新一年的启动,人们在这一夜之后恢复日常劳作。灯火、吃食与游艺共同构成一个既欢愉又带着告别的时刻,这种情绪是元宵节独有的魅力,也让它在年节序列中占据特殊位置。

今天,元宵灯俗多以公共灯会、社区游园、非遗展演等形式延续,猜灯谜、做花灯等活动也进入校园与社区。灯俗的样式在变,但它所依托的合家同乐与相聚观灯的意趣,依然是许多人过节的期待。

大规模张灯观灯的记录,较早见于隋代。《资治通鉴》载,隋炀帝大业六年正月十五于洛阳端门街盛陈百戏,「执丝竹者万八千人,声闻数十里,自昏至旦,灯火光烛天地」,此后岁以为常。这场灯火因此被视为早期灯事的著名场面,也让上元夜的热闹从宫廷走向街市。

元宵之夜在历法上是正月望日,月圆当空,与满城灯火相互映照。赏灯与赏月同在一夜,灯月交辉的景象常被写入诗句,也让这一夜比寻常的节令多了几分清朗。灯会的热闹与月色的静谧并存,是元宵节独有的观感。

元宵灯景在文学中留下许多名句。欧阳修《生查子·元夕》写到去年元夜的灯市「花市灯如昼」,辛弃疾《青玉案·元夕》以「东风夜放花千树」形容满城灯火,都取自上元夜的实景。灯火与游人成为古典诗词反复出现的情景,也让元宵节成为颇具画面感的传统节日之一。

本条为灯节民俗与非遗文化的介绍,不含任何功效承诺或导向性说法。

资料来源: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