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礼」在儒家既是一套行为规范,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和文化形态。《论语·季氏》记载孔子教导儿子伯鱼「不学礼,无以立」,把学礼看作立身处世的前提。礼的作用在于使人与人的相处有章可循,使公共生活有可预期的秩序。理解礼,也就理解了中国传统社会维持秩序的基本方式。
礼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上古的祭祀与生活习俗。经过长期积累与整理,到周代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礼仪制度。孔子说「殷因于夏礼,所损益可知也;周因于殷礼,所损益可知也」,指出礼是代代相承又不断调整的。今传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礼记》三部文献,分别记录仪节程序、官制设计与礼义论述,是研究古代礼制的基本材料。
礼具有明确的区分与规范功能。《礼记·曲礼》说「夫礼者,所以定亲疏、决嫌疑、别同异、明是非也」,指出礼能够厘清关系的远近、消解可能的疑虑、分辨事物的同异、判明是非的界限。在传统社会中,不同身份、不同场合各有相应的礼节,人们由此知道在什么位置上应当如何行事,责任也随之明确。
礼也承担着整合群体的功能。乡饮酒礼、乡射礼等公共礼仪,把邻里、乡党聚集在一起,通过仪节安排体现对年长者和贤者的尊重,在潜移默化中养成风气。这类礼仪不只是仪式表演,更是社区自我组织、自我教化的一种方式,对维系地方秩序起过实际作用。
礼的根本在敬。《礼记·曲礼》开篇即说「毋不敬」,把敬作为礼的灵魂。孔子也说「礼,与其奢也,宁俭」,反对用铺张的形式代替真诚的态度。礼如果只剩下排场而缺少敬意,就失去意义。这一提醒使礼学始终保有一种内向的道德要求,而不流于外表文章。
礼与乐常被并提。礼的作用在于区分差异,乐的作用在于沟通和同,二者配合,才能在承认差别的同时保持整体的和谐。《论语·学而》记载有子之言「礼之用,和为贵」,又说「小大由之」,意思是无论大事小事都应以和谐为目标,但和谐必须依循礼的节度,不是一味迁就。
礼与法也有密切关系。在古代,礼是许多法律规定与司法观念的来源之一。汉代贾谊曾说礼「禁于将然之前」,法「禁于已然之后」,即礼通过教化预先引导,法通过惩处事后纠正。历代王朝大体采取德主刑辅的思路,礼因此长期在国家治理中扮演基础性的角色。
礼还是教育的重要内容。先秦以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六艺教人,礼居其首;冠礼标志成人,乡饮酒礼教人尊长,这些环节把道德要求落实到具体行为之中。《礼记·学记》专门讨论教学之道,说明礼的学习不仅是记诵条文,更是养成习惯、塑造性情的过程。
礼制对古代社会的影响深入而持久。冠、婚、丧、祭、朝、聘诸礼覆盖了人的一生与国家的重要事务,历代王朝据此制定礼典,用以规范朝廷仪轨与民间风俗。文庙的释奠礼延续千余年,围绕其历史源流与当代实践的研讨至今不断,可见礼制传统具有相当的稳定性。
古代礼制有「五礼」的分类,即吉礼、凶礼、军礼、宾礼、嘉礼,分别涉及祭祀、丧葬、军事、宾主交往与冠婚庆典等事项。这一分类见于《周礼》所记的礼制体系,后来历代修礼多以五礼为纲,把朝廷仪轨与民间礼俗一并纳入其中,礼典的编纂因此有了统一的框架。
历代王朝大多重视修礼。汉代叔孙通为高祖制定朝仪,使朝廷上下有了可循的秩序;唐代编成《开元礼》,成为此后数百年礼制的蓝本;宋代朱熹编纂《家礼》,把冠、婚、丧、祭的仪节加以简化整理,便于寻常人家遵行,对后世民间习俗影响深远。礼制由朝廷向乡里延伸,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。
宋代以后,礼的下移成为一个明显趋势。除朱熹《家礼》之外,乡约、家训、族规等文本也把礼的要求转化为日常条目,涉及婚丧嫁娶、宴饮往来、邻里相助等事项。士人通过编写这类读物、设塾讲礼,把原本多属于朝廷与贵族的仪节,逐步普及为乡里共同遵守的习惯。
进入现代,礼的形式与内容都发生了变化,但礼所包含的尊重与秩序意识仍有可取之处。现代公共礼仪、职业规范、文明风尚的建设,都可以从礼的精神中汲取资源,只是需要去除古代等级色彩的成分,保留其相互尊重、得体合宜的内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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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来源:中国孔子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