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熹(1130—1200),字元晦,一字仲晦,号晦庵,祖籍婺源,生于福建尤溪,南宋时期重要的思想家与教育家。他一生讲学、著述,遍注群经,把北宋以来的儒学成果整理成一个首尾贯通的体系,后世称之为程朱理学,他本人也被视为理学的集大成者,其学说在此后数百年间影响深远。
从师承看,朱熹上承二程一系。他少有求道之志,曾受学于李侗,李侗为程颐之学的再传。经由这一谱系,二程以「天理」为核心的思路传到朱熹手中;他又兼采周敦颐、张载等人的观点,使理学从零散的命题发展为结构完整的学说,形成一套从宇宙论贯通到修养论的体系。
本体论上,朱熹主张理与气并说而以理为本。他认为理是先于具体事物而存在的所以然之则,气则是构成万物的材料,二者相依而不可相离。就次序而言,理在气先;就现实而言,理又在气中。由此,抽象的伦理法则获得了宇宙论上的根据,儒家的道德要求不再只是习俗,而有了「天理」作为依托。
与理气论相配的是「理一分殊」之说。朱熹认为,宇宙间只有一个太极之理,而万物各自禀受此理,故万物之理同出一源,又因所禀之气不同而表现各异。这一说法既保留了理的统一性,又解释了世界何以千差万别,是他处理普遍与特殊关系的基本框架,也被用来说明人物性情的差别。
在修养论上,朱熹提出「格物致知」。他主张通过接触事物、穷究其理来积累认识,日日格去,积少成多,最终达到豁然贯通。与这一主张相连的是「心统性情」之说,即心有统摄性情的作用。其修养的总纲则是「存天理,灭人欲」,要求以天理约束私欲,使道德生活获得内在的条理。
朱熹的学说也通过对经典的重新编排而落地。他把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《论语》《孟子》合为四书,并作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为其确立读书的先后次第。在他看来,《大学》是入门的关键,四书之次序不可混乱。这一编排使理学的主张有了除五经之外的又一载体,也让更高层面的义理得以经由日常诵读进入士人的学问。
「道统」之说是朱熹思想的另一支柱。他上溯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公以至孔子、孟子,认为儒家有一个以传心为纽带的道统谱系,而二程则接续孟子之后。通过这一叙述,他把自己的学说安置在一个久远的传承之中,也借此确立南宋理学在儒家传统中的正统位置,其影响超出学术之外。
朱熹的伦理主张以「仁」为中心。他提出「仁者,天地生物之心」,把仁理解为生生之德的体现,从而把仁由一种德目上升为贯通天人的原则。围绕仁与义、体与用,他与当时的学者往复论辩,这些讨论构成其伦理学的重要内容,也显示出他善于在概念之间辨析分际。
朱熹的学说是在辩论中成形的。南宋淳熙二年(1175年),他与陆九渊在鹅湖之会辩论为学之法,一主道问学、格物穷理,一主尊德性、先立乎其大,双方各持一见,未能相合。此外他还与陈亮就义利、王霸往复论难。这些交锋使理学与心学的分歧公开化,也推动朱熹把自身立场论说得更为周密。
朱熹也是教育家。他修复白鹿洞书院并为之订立学规,又讲学于岳麓书院,所到之处广收门徒。其学规条目简明,把为学、修身、处事、接物的要求条列成规,后来被书院广泛取法。书院讲学的实践,使理学不限于书斋,而成为一种有组织形式、可以代代相传的教育活动。
朱熹晚年遭遇政治上的挫折。庆元年间,其学说一度被视为「伪学」而遭禁,他本人也受到攻击,在忧愤中辞世。这一波折说明其学说并非一开始就居于独尊地位,其后来的显赫是逐步获得的,其中既有学说自身的分量,也有历史条件的推移,读史者不宜以结果倒推当时。
朱熹著述宏富,除经注之外,尚有《朱子语类》《家礼》《小学》以及大量文集与书信。这些文字既记录他的思想,也保存了与同时代学者的讨论细节,是研究宋代学术与社会礼俗的重要材料。「宗朱」之后,其著述长期被奉为读经的依据,影响延伸至东亚各地。
元代以后,朱熹的学说取得官方地位,明清两代以《四书章句集注》等为科举考试的基本依据,士人读书多依朱注。理学的概念与命题由此渗透到教育、伦理与日常语汇之中,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与思维方式,其流播之广,在这一时期的儒学中少见其匹。
后世对朱熹的评价颇不一致。有人推重其体系的严密与教育的功绩,也有人批评其学说后来趋于教条、流于空疏。平心而论,他整合北宋以来的儒学成果,建立了一个涵盖本体、修养与教化的框架,这一工作本身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位置,其具体主张则宜放在当时的论域中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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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来源:尼山世界儒学中心(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