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礼仪

礼射、乡饮酒礼与成人礼文化

服饰与礼仪:礼服形制

服饰与礼仪的关系,在传统礼制中体现得尤为具体。什么身份、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,礼书有专门的篇章加以规定。礼服因此不只是遮蔽身体与装饰外观的衣物,更是身份与场合的可辨识标志。讨论礼服形制,需要把它放回礼制的脉络中来看。

礼服与礼仪的对应,很早就被系统整理。《周礼》设司服一职,掌王之礼服,依祭祀、凶丧等不同事类安排相应的服制。礼有五礼,服亦有相应之别,场合不同、所穿之服随之而异。这套以事定服的做法,是礼服制度的基本逻辑,也决定了礼服名目会随礼仪类别而增多。

在礼服诸形制中,冕服的地位较为突出。冕服由冕冠与衣裳组成,冕冠上有延板与旒,旒的数量依身份递减;衣裳按上衣下裳分制,取天玄地黄之意,故上衣用玄色,下裳用黄色或纁色。与之配套的还有蔽膝、大带、革带、佩玉等物,共同构成一套完整的礼服,缺一则不称其制。

冕服之上多施章纹。相传天子之服有十二种纹样,包括日、月、星辰、山、龙、华虫等,依次绘绣于衣与裳上,名目见于礼书记载。章纹的数量与身份相配,数量递减对应身份的下降。纹样由此不只是装饰,而是等级的外化,观其服即可知其位,礼制借此把身份信息写在衣服的表面。

除冕服之外,礼书中还有多种礼服名目。爵弁服用于祭祀等场合,冠形如爵,衣裳多取纁色;皮弁服以白鹿皮为冠,用于视朝等事;玄端则以玄色布为衣,形制端正,用于朝见、燕居等场合,被视为士人常服之一种。诸服各有适用范围,不可混用,用错便是不合于礼。

上衣下裳的制度,是早期礼服形制的基础。古人以衣为上衣、裳为下裙,二者分裁,象征天地上下之分。后来又有深衣一类的做法,把上衣下裳连缀为一体,形制整肃,便于行礼。深衣在礼书中被视为庶人与士人皆可服用的形制,用途较广,其裁制方式在后世也多有讨论。

礼服的配饰与附件,同样是形制的组成部分。冠、带、佩、履与衣裳相配,各有名目与用法。佩玉是较受重视的一项,玉的形制与组绶的颜色,随身份而变;带的材质与宽窄,也有相应规定。这些配件看似细碎,却使整套礼服的规格更为完整,也便于在细节上区分等差。

服色与身份的关系,在礼制中颇为讲究。颜色、纹样、材质与佩饰,都依身份高低而有差别。天子用玄、黄一类正色,诸侯、大夫、士依次递减;佩玉之数与组绶的繁简,也各有等第。服饰由此成为在公开场合辨认身份的直观依据,不必通名,观其衣即可大致知其人。

这种以服色辨等级的做法,在隋唐以后逐渐制度化。唐代制定品色服制度,以服色区分官员品级,三品以上服紫,五品以上服朱,六品七品服绿,八品九品服青。品色服把身份与颜色固定对应,使服饰的等级功能更便于执行,此后各代多沿用其框架,只在细节上有所增损。

宋明时期,礼服制度在沿用前代的基础上有所调整。宋代官服在颜色之外辅以革带、佩鱼等物,以标示品级;明代则恢复汉族传统服制,官员公服用补子标示品级,文官用禽、武官用兽,补子的图案与品级一一对应。服饰的等级标识,在两代各有其制度化的表达,也各有其工艺特色。

礼服形制的记述,主要保存在礼书与图像资料中。历代礼书对冠、衣、裳、带、佩、履等物分别作说明,并附图示意;传世的画像石、壁画、俑像等,也提供了可参照的形象。文献与图像相互印证,是今天研究礼服形制的基本方法,出土实物则往往可以补其未备。

近代以来,传统礼服在日常生活中逐渐退出,多在礼仪展演、戏曲舞台与学术研究中出现。与此同时,围绕传统服饰的整理与复原持续进行,古代服饰的形制、纹样与工艺受到系统研究。博物馆的藏品与展览,为公众了解礼服提供了直观材料,服饰史由此成为专门的学问领域。

从文化意义上看,礼服形制是传统礼制中物质性与象征性结合得较为紧密的一项。衣服的剪裁、颜色与配饰,被赋予与身份、场合相对应的含义,穿着的规矩成为礼的组成部分。理解礼服形制,也就理解了礼制如何通过日常可见之物来确立秩序,如何把抽象的等级转化为可触摸的形貌。

对于今天的读者而言,礼服形制更多是历史与文化研究的对象。它的价值在于记录了古人如何用服饰表达身份与场合,也在于为传统纺织、印染与刺绣工艺提供了研究线索。这些内容适合以知识的方式了解,其中的等级观念则应放到当时的社会条件中去看,不宜脱离语境套用。

本条为古代服制与礼制的文化知识介绍,不涉及任何服饰定制与服务推介。

资料来源:中国国家图书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