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礼仪

礼射、乡饮酒礼与成人礼文化

周礼与礼乐制度

谈到中国传统礼制,绕不开周代。相传周公制礼作乐,把从远古到殷商的礼乐加以整理改造,形成一整套典章制度与行为规范,后世称之为周礼。周代之所以常被视为礼乐文明的典范,是因为它把分散的习俗整理成体系,并使礼与乐相互配合,共同维系社会秩序。理解周礼与礼乐制度,是理解传统礼制格局的关键一步。

周礼的形成有其历史背景。商代祭祀频繁、礼制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,周人在此基础上更强调以血缘与身份为基础的人间秩序。相传周公摄政期间着手整理,完善田制、官制、乐制与宗法制等,使制度覆盖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。《礼记》所说「经礼三百,曲礼三千」,正是形容其条目众多、无所不包的状况。

周代的制度有其相互支撑的三根支柱,即宗法制、分封制与礼乐制度。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,确立大宗与小宗的区分,并实行嫡长子继承,使家族内部的秩序得以稳定;分封制把宗族姻亲与功臣分派各地建立封国,形成周王、诸侯、卿大夫与士的等级序列;礼乐制度则把这些身份之别以仪节与音乐的形式固定下来。三者互为表里,共同维系着周代的政治与社会秩序。

《周礼》一书原名《周官》,记述周代的官制体系,把职官分为六类,即天官冢宰、地官司徒、春官宗伯、夏官司马、秋官司寇、冬官。天官冢宰总揽六典之政,辅佐君王治理邦国;地官司徒掌邦教,负责民政与教化;春官宗伯掌邦礼,掌管祭祀与礼仪事务;夏官司马掌邦政,负责军事;秋官司寇掌邦禁,负责刑罚;冬官则涉及营造之事,后来以《考工记》补入。这一分工对后世政治制度影响甚大。

礼与乐在周代是配合使用的。礼重在别异,区分身份高下;乐重在合同,使人在共同的情感体验中彼此亲和。因此,重要的典礼往往既有仪节,也有相配的乐舞,且乐舞的规模须与享用者的身份相称,不得随意僭越。这种以身份定用乐规模的做法,使等级关系获得了可以感知的形式。

具体而言,身份的差别体现在多项规制之上。就钟磬的悬挂方式而言,有王宫悬、诸侯轩悬、卿大夫判悬、士特悬的区别,悬挂的面数随身份递减。就舞蹈的队列而言,天子用八行、诸侯用六行、卿大夫用四行、士用二行,人数依次减少。就饮食所用的鼎数而言,天子用九鼎、诸侯用七鼎、卿大夫用五鼎、士用三鼎。凡此种种,都要求器物与身份相称。

这些规制并非单纯的排场,而是秩序的表达方式。在周人看来,若各人皆依其身份而行、各用其相应的礼乐,社会便不易混乱;反之,逾越规制则被视为失礼乃至不臣。正因如此,围绕用乐、用鼎、用舞的讲究,才成为当时政治生活中受重视的问题,也留下了不少可考的制度痕迹。

后世对周礼的记述,主要保存在三部典籍之中。《周礼》偏重官制与制度,《仪礼》偏重具体的仪节程序,《礼记》则偏重对礼的意义与原理的阐释,三者合称「三礼」。今本《仪礼》十七篇,涵盖了冠、婚、相见、乡射、燕食、朝聘、丧祭等主要场合;《礼记》则收录了多篇论礼之作。阅读这三部书,是了解周代礼乐制度的基本途径。

礼乐制度与周代政治观念紧密相连。《左传》有「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」的说法,而礼乐正是把祭祀与军事等大事加以规范的方式。相关的观念强调礼乐与征伐须出自天子,以此维护政治秩序。这种把制度、礼仪与音乐合为一体的思路,为后世认识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观念资源。

周礼的影响绵延久远。《周礼》所记的六官格局,与后世中央官制多有呼应,隋唐以来的三省六部以及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的设置,常被认为与六官划分存在渊源。与此同时,礼乐观念也影响历代典章与教育,成为传统政治文化中反复被援引的参照。虽则历代制度各有变化,周礼所确立的框架仍长期发挥作用。

孔子对周代制度评价甚高,主张在继承中加以阐发,并带领弟子整理相关文献,使礼的内容得以著录。经由儒家的传习与阐释,周礼的影响超出周代本身,成为中国传统思想与制度的重要源头之一。了解这一段源流,有助于理解此后礼制为何总是上溯至周。

本条为周礼与礼乐制度的典籍文化介绍,不涉及任何仪式承办与付费服务。

资料来源:中国民俗学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