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婚嫁的程序被概括为六礼,即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这六个环节记载于《仪礼·士昏礼》,并在《礼记·昏义》中获得解释。它们并非一次婚礼当天的流程,而是从议婚到成婚前后的一整套安排。
《礼记·昏义》说明了婚礼为何受到重视: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。婚姻在这里不仅是个人的结合,还被赋予延续家族与承担祭祀责任的意义,因此程序才需要郑重且公开。
纳采是六礼的起始环节。男方遣人向女方表达缔结婚姻的意愿,并携带礼物前往,先秦时以雁为贽。以雁为礼与当时获取鸟兽的方式有关,也含有顺乎时令、不失其时的意味。一般家族在纳采之前会先有媒人往来沟通。
问名紧随纳采之后,目的是了解女方的姓名与家世情况,以便进一步确认婚配是否合适。由于这一环节与纳采往往连续进行,古籍中常把两步合称纳采问名。问名体现出古人对血统与家族关系的重视。
纳吉是男方将议婚结果在宗庙中禀告先人,并以相应程序确认婚事的环节。古礼中这一步包含问卜的做法,属于当时礼制的一部分。随着时代推移,这一环节的意义逐渐落在以书面形式正式确认婚约上,后世多以交换婚书、订立婚约的方式延续其功能。
纳征是男方把聘礼送至女方家中,标志婚约正式成立。先秦时聘礼主要为玄纁束帛与俪皮,即黑红两色的帛与成对的鹿皮。礼物本身并不崇尚奢华,重在表达郑重与诚信,这一取向被概括为重礼轻财。
请期是男方确定婚期后,以商量的方式征得女方同意的环节。虽然男方掌握择定时间的主动权,形式上仍要请女方认可,这一安排体现了两个家庭在婚事上的对等协商。
亲迎是六礼的核心,指新郎亲自前往女方家中迎娶新娘。《仪礼·士昏礼》说昏礼下达,郑玄注解认为士娶妻之礼以黄昏为期,因此称婚。早期迎亲多在夜间进行,迎亲者穿深色礼服、乘深色车马、执烛前导,与后世白天迎娶、穿戴红色的做法很不相同。
新娘进入夫家后,还有几项重要仪式。新婚夫妇共牢而食,即同食一份祭食;随后行合卺之礼,以瓠分为两瓢,各执其一而饮,表示二人自此合为一体,同甘共苦。次日或数日后,新妇拜见公婆,称为妇见舅姑,标志她正式进入夫家生活。
与六礼配套的是文书礼节,民间概括为三书,即聘书、礼书与迎书,分别用于订亲、送聘与迎娶环节。文书与仪式互相配合,使婚约的每一步都有可资凭证的凭据,婚事因此不只是口头约定。
婚礼在古代礼典中的位置,可以从《礼记》的几处表述看出。《礼记·昏义》把礼制的大体概括为夫礼始于冠、本于昏、重于丧祭、尊于朝聘、和于乡射,也就是以冠礼为起点、以婚礼为根本。《礼记·曾子问》又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、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,说明婚礼在当时被视为庄重而不宜喧闹的事情,与后世热闹铺张的婚庆方式颇有距离。这一层分寸感,正是六礼的原始用意所在。
六礼在后世屡有简化。宋代朱熹在《家礼》中把六礼合并为纳采、纳币、亲迎三项,明清时期又演变为提亲、定亲、成亲三个阶段。副仪与杂俗则不断增加,如送嫁妆、铺房等环节陆续进入婚俗。唐代以后迎亲的时间也从黄昏改到早晨。
六礼在各地流传的过程中还形成不同形态。北方不少地区重视媒人往来的提亲与定亲环节,以媒证作为婚约成立的见证;南方一些地方在聘礼之外另备大礼与回礼,并增加过门、回门等程序。部分民族地区的议婚方式与六礼差别更大,常以歌场对歌、请长者说合等方式替代媒聘往来的环节。名称与次序各不相同,但通过公开程序确认婚姻关系、由双方家庭共同承担责任的用意大体一致。此外,六礼的环节在流传中还派生出一批配套习俗,如女方回赠礼物的回礼、亲迎前一日女方家整理嫁妆的铺房、婚后新妇归宁等,这些附加程序并非六礼原文,却在各地婚仪中占了相当比重,构成婚俗的实际面貌。
今天,传统婚俗中的部分环节以新的形式延续,订婚、送聘、迎娶等做法在各地仍有留存。了解六礼原本的次序与用意,可以帮助人们分辨哪些是礼制传统,哪些是后世附加的习俗,从而在婚俗传承中作出更自觉的选择。
本条为婚姻礼俗的历史知识介绍,不代办婚仪,也不提供婚介服务。
资料来源:中国民俗学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