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常识

典籍分类、汉字书法与传统文化常识

中国戏曲剧种概览

中国戏曲是一种把歌唱、念白、动作与舞蹈综合为一体的舞台艺术,不同地区在语言、曲调与表演习惯上发展出众多剧种。据2015年至2017年原文化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戏曲剧种普查,全国共有348个剧种,其中48个跨两个及以上省区市分布。这一数字说明,戏曲的形态远比一般印象中的几种大剧种要丰富。

戏曲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。它吸收了古代歌舞、说唱与民间技艺的成分,在宋元时期逐渐定型,出现了南戏与杂剧等较早的成熟形式;此后经明清两代的演变,又发展出传奇与地方戏等多样形态,进而形成各地剧种并存的格局。剧种的形成往往与某一地区的方言、民歌与民间说唱直接相关,因此同一省份之内也常常并存多个剧种,风格彼此不同。

就音乐结构而言,不少剧种可归入若干声腔体系。昆腔源于江苏昆山一带,格律严谨,曲牌联套;高腔多用帮腔与锣鼓衬托,唱腔高亢;梆子腔以板胡伴奏,节奏鲜明;皮簧腔则包含西皮与二黄两种腔调。许多地方剧种在形成中吸收或融合了这些声腔,因而彼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。

剧种之间的差别,主要体现为方言语音、唱腔曲调与伴奏乐器的不同。同一个故事在不同剧种中演唱,韵味往往大不相同。这种差异既来自地域语言,也来自各地观众的审美习惯,是戏曲多样性的重要基础。

昆曲是历史较久的剧种之一,唱腔婉转,表演细腻,对许多剧种都有影响,2001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。京剧在吸收多种声腔与表演方法的基础上形成,行当齐备,剧目丰富。此外,越剧、豫剧、川剧、粤剧、黄梅戏等各具特色,在各地拥有广泛观众。

行当是戏曲人物形象的分类。以京剧为例,大体分为生、旦、净、丑四类:生为男性角色,旦为女性角色,净为性格粗犷或身份特殊的男性角色,多为花脸,丑则多扮演诙谐或机敏的人物。不同行当在唱腔、身段与扮相上各有规范。

表演上通常讲四功,即唱、念、做、打。唱是演唱,念是有韵律的念白,做是身段与表情,打是武打与翻扑技巧。与之相配还有手、眼、身、法、步等要求,强调身体各部分的协调。这些规范经过长期积累,成为演员训练的基本内容,演员往往从小练起,需要多年积累才能兼顾唱与做,这也是戏曲人才培养周期较长的原因。

音乐伴奏在戏曲中占有重要位置。文场以管弦乐器为主,如京胡、二胡、笛、唢呐等,负责托腔与演奏曲牌;武场以打击乐器为主,如板鼓、大锣、小锣、铙钹等,用于配合动作、渲染气氛并掌握节奏。文场与武场的分工配合,是戏曲节奏感的重要来源。

脸谱与服饰同样是戏曲的重要构成。脸谱以不同颜色与纹样暗示人物性格与身份,服饰则按角色类型与场合形成相对固定的搭配,配色与纹样都有讲究。角色的年龄、身份与性格,常常通过扮相与配色让观众获得初步印象,这些形式因素与演员的表演相互补充,使观众能够较快辨别角色。

戏曲舞台长期沿用一套写意化的处理方式。舞台布置简略,常以少数道具与演员的动作提示具体环境,如一桌二椅即可表示厅堂,演员走圆场可以表示行路。这种虚拟手法把想象空间交给观众,形成了与写实戏剧不同的观演关系。

从保护与传承的角度看,各地剧种面临的情况并不相同。一些流传范围广的剧种演出较多,人才衔接相对稳定;也有一些剧种专业院团少、演出场合有限,传承压力较大。普查工作正是为了摸清这些情况,为后续的保护规划提供依据,相关成果形成《全国戏曲剧种普查报告》。

保护措施大体包括剧目整理、录音录像、院团扶持与传习教学等。把口传身授的表演转化为可保存的资料,同时为年轻演员提供实践机会,是其中较为常见的做法。戏曲的活态特征决定了保护不能只停留在文献层面。

总体来看,中国戏曲以声腔体系为骨架、以行当与表演程式为血肉,在各地语言与审美中生长出众多剧种。它既是文学、音乐与舞蹈的集合,也是地方文化的载体,了解剧种格局与分类方式,有助于更好地欣赏这一综合艺术。在当代的文化交流与舞台演出中,这些剧种仍以其独有的唱腔与程式,吸引着不同年龄层的观众。

本条为中国戏曲知识的普及性介绍,只讲述剧种格局与表演常识,不涉及功效宣传或收费服务导向。

资料来源: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