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传统舞蹈存在于祭祀、节令、婚丧与日常娱乐等多种场合,种类繁多,形态差异很大。为了便于认识,研究者通常从功能、民族与表演形式等不同角度对它们加以分类。这些分类角度并不互相排斥,同一支舞蹈往往同时具备若干特征,可以从不同侧面去理解。
从功能角度分类,是理解民间舞蹈的一条常见路径。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舞蹈多与祈求丰收、描述劳作有关;祭祀仪式中的舞蹈服务于纪念与礼敬;社交性舞蹈用于聚会与交往;娱乐与节令舞蹈则出现在年节、庙会等场合,重在参与和欢庆。功能不同,舞蹈的动作、队形与伴奏也各有侧重。
从民族角度分类,可以把舞蹈归入汉族与各少数民族的不同传统。汉族民间舞蹈流传地域广,形式多样,多与节令、庙会和村落生活相关;各少数民族舞蹈则与当地的生产方式、宗教信仰和习俗联系紧密,在服饰、乐器与动作风格上有鲜明的民族特征。这一角度有助于把握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舞蹈面貌。
从表演形式分类,可以按参与人数与场合区分独舞、双人舞与群舞,也可按演出空间区分广场性的舞蹈与舞台性的舞蹈。广场性舞蹈注重队形变化与整体配合,便于众人参与;舞台性舞蹈则更讲究构图、调度与个人技巧。两类形式长久共存,并互相影响。
汉族民间舞蹈中,秧歌流传很广。山东的鼓子秧歌以粗犷有力的动作和严整的队形见长,胶州秧歌以柔韧的步态与身段著称,陕北秧歌则多见于年节期间的村落巡演。秧歌多在锣鼓伴奏下表演,领舞与队舞相配合,兼有行进与场地表演两种形式,是节庆活动中常见的内容。
龙舞与狮舞是流传很广的两类民俗舞蹈。龙舞以长龙道具配合多人协作,动作讲求连贯与起伏,常在节令庆典中表演,寄托人们对丰年的期盼;狮舞分文狮与武狮两路,文狮重神态与情趣的细腻表现,武狮则多翻腾跳跃等技巧动作,各地狮舞在造型与套路上都发展出不同样式。
安徽花鼓灯流传于淮河中游一带,集舞蹈、灯歌、锣鼓与小戏于一体。其中舞蹈部分讲究身段与步法,表演者分扮男角与女角,动作热烈又讲求节制。花鼓灯长期在乡村的庙会与节令中演出,是研究汉族民间歌舞的重要对象。
傩舞是一类与古老驱疫习俗相关的舞蹈,表演者多佩戴面具,动作幅度较大,风格古朴。它流传于多个省份的部分地区,具体形态因地域而异。作为较早的舞蹈遗存,傩舞为了解早期仪式与舞蹈的关系提供了线索,现已列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
少数民族舞蹈中,傣族孔雀舞以模仿孔雀的步态与姿态为主,动作轻盈,讲究手部与腰身的细致变化;苗族锦鸡舞与当地服饰和节庆相关,舞步讲究整齐与呼应;景颇族的目瑙纵歌是一种参与人数众多的集体舞,队形绵长,众人随鼓点同舞。
蒙古族安代舞多在聚会与节庆场合表演,动作舒展有力,带有强烈的参与性;锡伯族贝伦舞是当地节庆中常见的形式,以脚步与手臂的配合为主。这些舞蹈往往与民族音乐、服饰和礼仪相结合,成为民族文化认同的一部分。
追索历史,考古与图像材料提供了许多舞蹈线索。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上已见多人联手起舞的纹样;汉代画像石与画像砖中保存了大量长袖舞、盘鼓舞等形象,可见当时的舞姿与乐队配置;敦煌壁画中的乐舞图像则记录了中古时期舞蹈与音乐的密切关系。
这些材料说明,舞蹈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与礼俗、信仰和娱乐交织在一起,既有仪式性的庄重,也有日常性的欢快。由于舞蹈依靠身体传承,文字与图像只能留下片段,后世对其原貌的认识往往需要结合文献、壁画与活态传承互相参照。
当代对传统舞蹈的保护,主要通过名录认定、田野记录、传习教学与舞台改编等方式推进。许多民间舞蹈在节令与庙会中仍自然延续,也有部分经过整理后进入舞台演出与学校课程。如何在保持原有形态的同时适应新的传播环境,是实践中持续面对的课题。
本条为传统舞蹈分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常识介绍,仅作艺术与文化层面的说明,不含预测或功效性内容。
资料来源: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