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常识

典籍分类、汉字书法与传统文化常识

《汉书》与断代史传统

《汉书》记述西汉一代的史事,是班固在父亲班彪旧稿基础上写成的。它把叙述的范围限定在一个朝代之内,与《史记》贯通古今的做法不同,开创了纪传体断代史的体例。此后历代正史大体沿袭断代为史的路子。

关于作者与成书,有一段周折。班彪不满于他人为《史记》所作的续篇,自己采集旧事写成后传;班固继承父业继续编撰,其间曾因被人告发私修国史而入狱,后经说明缘由获释,并受命继续写作。班固去世时,书中的表与部分志尚未完成,由班昭等人续成。

《汉书》的体例包含纪、表、志、传四部分。纪记帝王与大事,表列世系与人物的次第,志记典章制度与专门事项,传记人物与周边部族。四者配合,把一个朝代的制度、人物与大事较为完整地呈现出来,也把一朝的面貌固定在一个框架之中。

与《史记》相比,《汉书》在志的部分更为充实。它保存了关于礼乐、律历、地理、沟洫、艺文等多方面的记载,其中《艺文志》依据刘歆的分类著录了当时的图书,是了解汉代学术与典籍的重要材料,也是今人研究古书源流的依据之一。

断代为史的写法有其特点。它把叙述限定在一个朝代之内,便于对一朝的制度与人事作比较细致的交代,使内容集中而不易分散。唐代史家刘知幾对这种体例有所肯定,认为它能做到「包举一代」,内容精炼而完备。

断代也带来另外的问题。以一个朝代为断限,制度与风俗的长期演变容易被切断,后世因此有「通史」与「断代」两种取向的讨论。宋代郑樵推崇通史,对断代史有所批评,可见两种做法各有其理,取舍要看研究的目的。

就史书的体裁而言,断代史并不限于纪传体。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的史书,若以一个朝代为断限,同样属于断代史。所以《汉书》的意义,在于它把纪传体与断代结合起来,形成一种影响深远的方式,而不只是多了一部史书。

在语言风格上,《汉书》多用古字与整齐的句式,行文典雅,与《史记》较为平实的笔调形成对照。阅读时若不借助注释,某些篇章会遇到文字上的障碍,这也是它常与注本并读的原因。

《汉书》与《史记》《后汉书》《三国志》合称「前四史」,是研究秦汉史的基本典籍。它们各记一段时期,合起来覆盖了从先秦到三国的主要史事,彼此可以参看,也可以相互校核,历来被视为读史的门径之书。

自《汉书》之后,一朝气力修前一朝之史,逐渐成为惯例。历代正史因此形成连续的序列,把长时段的历史分段落保存下来。理解这一点,就能明白为什么史部会以正史为骨干,也能明白断代史为何能长期沿用。

使用《汉书》时,可以注意其记事的起止与前代史书的衔接。它上接《史记》所记的年代,下启后汉一段,几部史书首尾相连,正好构成一个连续的时间带,对照阅读能看出同一事件在不同史书中的异同。几部史书首尾相接,同一人物或同一事件往往见于多书,对照之下,详略与取舍的差别便显现出来,这也是读正史时常用的一种方法。

今天所见《汉书》,是经过历代传抄与刊刻的文本,不同版本与注本之间存在差异。研究其中某一篇,通常要参考校勘成果与旧注,才能较为准确地把握文字与史实。

《汉书》的十志尤为后世所重。律历志记乐律与历法,礼乐志记礼制与乐制,刑法志记律令与刑罚,食货志记农桑与财赋,郊祀志记祭祀之礼,天文志记星象,五行志记灾异,地理志记郡县沿革与风土,沟洫志记水利,艺文志记图书目录。十志合观,几乎就是一部西汉制度的汇编,后世正史设志,多以此为准的,志目也大体沿用这些名目。

《汉书》另有八表,上接《史记》所记,其中《古今人表》把古来人物分为若干等第,体例较为特殊,也引起过后人的讨论。为《汉书》作注的学者历代不断,唐代颜师古的注释流通最广,清代王先谦又汇集诸家考订,撰成补注。今天读《汉书》,常在这两种注本的基础上进行,文字与制度上的疑难多能借此得到解释。

本条为史学文献与体例常识的介绍,属通识性说明,不含任何评价性承诺。

资料来源:中国国家图书馆